一:特种作业的相关基本概念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所称的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
二:特种设备基本知识
锅炉
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
电梯
起重机械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客运索道
大型游乐设施
三:特种设备作业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各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都要复审,复审年限有所不同。
特别注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是两种不同的证件,两者没有共同点,不通用,证书全国有效。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因为特种设备作业有着不同的危险因素,容易损害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因此对特种作业需要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各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都要复审,复审年限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