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颁发的上岗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责,具体分级范围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并在本省范围内公布。
作业项目及分类
锅炉、压力容器作业,气瓶作业,电梯作业,起重机作业,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作业,场内专用车辆作业、安全附件维修作业(安全阀校验),以及特种设备接作业等。
受理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证书有效期
证书有效期为4年,证书每四年复审一次。
受理和发证机关
各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